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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纳雍法院龙场人民法庭历经“三番五次”的翻山越岭、进村入户调解,终于用法疏通两位年近古稀老人久积心中的堵点,用情妥善化解两位老人僵持两年多的“山林”之争。

据了解,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系同住化作乡梯子岩村的亲戚。两年前的一次耕作中,被告王某在焚烧地里的杂草时不慎将原告杨某家的一片树林烧毁。事情发生后,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因双方就烧毁的树木数量等问题争议较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杨某只好诉至法院。

接到起诉后,龙场人民法庭从案结事了人和的角度出发,直接到案涉山林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但因杨某邀请律师新增了成本,双方能够接受的赔偿金额差距进一步拉大,第一次未能调解成功,案件也随之进入诉讼程序。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随来旁听的年轻人分别对两位老人进行劝解,但两位老人心中又“添新堵”,杨某因邀请旁听“助阵”的人较多产生了新的成本,要求王某赔偿80000元损失,而王某却降低赔偿金额,只答应赔偿1200元,第二次调解未果。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干警到案涉山林现场,对原告申请评估鉴定工作相关事宜向双方进行释明,在交谈中了解到双方争执扩大的一个堵点是两家有其他土地纷争后,决定组织第三次调解。经分析这是不同的纠纷后,法庭干警从烧毁山林大多已复绿、评估鉴定会继续扩大损失等角度出发,向两位老人再度做思想工作,并邀请两家家里的年轻人及在外工作的亲戚进行劝解,最终两位老人同意进行调解。

当杨某与王某第二次来到法庭时,双方爽快地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王某的家人也当场向杨某履行了赔偿损失的义务。至此,两位古稀老人的“山林”之争得以化解,两家的亲戚和邻里关系裂痕得以及时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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