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各地拆迁房屋数量急剧增加,拆迁成为当今社会无法回避的一个话题,由此引发的矛盾不断涌现。作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杨在明,也在用实际行动协调着其中的矛盾关系。

今年,是他从事法律服务的第27个年头。全国26个省市区,179个县级以上城市,到处都有他的足迹。2012年,杨在明创立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继续用“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和“正义、诚信、融合、责任”的精神服务客户。十年间,杨在明及其团队成就了诸多“民告官”的大案、要案,累积办理案件数达20000件。他们用法律为无数拆迁户撑腰,为百姓点亮了拆迁维权的希望明灯。

用全局思维解决“民告官”难题

都说办理拆迁案是棘手难题,到底难在哪里?拆迁案件属于行政诉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民告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征收方往往掌握着强大的权力,又身经百战。在这样实力强悍的对手面前,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被征收人表达出来声音渺小,诉求容易被忽视,很难在遭遇拆迁时找到一个衡位置进行公的博弈。

“用法律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是律师的职责和义务,也是自己的从业初心。”在杨在明看来,如何利用拆迁律师的全局思维,把法律赋予的权利还给百姓,保证被拆迁人和征收方之间达成实质性的等地位,是解决拆迁矛盾的前提。

杨在明表示,拆迁维权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拆迁律师必须有与其他律师不一样的思维方式,时常跳出单纯的法律视角,用全局眼光来看待问题。在当前拆迁维权的大环境下,要想取得最佳结果,打官司只是其中一个环节。还得通过沟通、协调、谈判等多样化方式,让不落地的法律原则落到实处。该坚持的坚持,该妥协的妥协,最大可能地争取到合理补偿才是最终目的。

我国西部农村有一对老夫妇,承包了一片责任田。当地公路局和公路局下属的施工公司将工程垃圾放到了老夫妇的责任田里,堆成了小山,导致两人无法正常使用田地,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起初,他们找到了一位民商法的律师,按照常规的民事侵权诉讼进行办理,但法院一直不给立案。事情拖了好几年,始终未得到解决。老夫妇托朋友找到了杨在明,希望他能出手帮忙解决。面对这个棘手的问题,杨在明律师及时调整了办案思路,从行政法方向找到了突破口。最终在杨律师的多方协商下,公路局和施工公司清走了垃圾,还赔偿了老夫妇6万元补偿费,帮他们解决了大难题。

让老百姓相信法律的力量

“老百姓一定要相信我们律师,相信国家的法律。”这句话是杨在明在办案过程中经常对被拆迁人说的。当前我国的征收法律,在立法宗旨上是倾向于被拆迁人的。但从实践来看,不难发现有大量的被拆迁人在补偿问题都是过于被动的。各种复杂的社会原因,给许多老百姓留下了难用正当手段解决拆迁矛盾的印象。

很多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问题时,害怕和不知所措。一边是自己下半辈子赖以生存的房屋,另一边则是权力强大的征收方,会不会遭遇强拆,签了协议拿不到补偿怎么办?这些无形的恐惧时刻围绕着被拆迁的百姓,导致很多人被迫承受了财产损失。

杨在明表示,当拆迁户遇到问题时,有些理性争取,有些却盲目应对,甚至闹出流血事件或搭上性命,这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拆迁律师不是单纯的法律工作者,也要承担起被拆迁方心理医生的角色。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替他们考虑核心诉求是什么,怎样调整心态,如何用最合理的方式维护权益。协商、谈判、协议、诉讼、执行……每个环节中,律师都要安抚好当事人的情绪,并告诉他们,正义不会缺席,法律与你同在。

杨在明律师曾办过这样一起案件。许某在浙江金华有两套房屋,由于当地项目建设需要,被纳入拆迁红线范围。但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房屋被强制拆除了。许某一直未获得来自政府的拆迁补偿金,心情很沮丧。他找到杨在明律师,希望帮自己争取赔偿。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法院认定区政府需要向许某支付行政赔偿。但许某认为,虽然自己的补偿金回来了,但区政府违法强拆的行为并没有得到惩处。许某决定继续上诉,但二审时法院驳回了他的大部分请求。

许某有些灰心,考虑是否放弃。杨在明律师开导他,“政府作为公权力在某些事情上有天然的优势,但咱们老百姓也不要害怕。法律是公正的,只要我们据理力争,一定会取得好结果。”

在杨在明律师的帮助下,许某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在各方不懈努力下,该案最终获得全面胜诉,判定区政府承担了违法强拆的责任。

“要想真正化解政府和百姓之间的矛盾,行政机关必须对老百姓的损失做出全面赔偿的举措。”杨在明表示,维护拆迁权益是一个斗争的过程,不能轻言放弃。作为拆迁律师,我将帮助遇到难题的老百姓,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有理有据地争取权益,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公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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