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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贵州日报天眼新闻报道,在8月10日的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采取包括构建多部门协同整治管理机制在内的三项措施,有力整治拒收现金现象。

当前,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移动支付工具已经被人们广泛使用,其在节省时间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避免现金丢失、假币使用等方面的优势,使得使用现金支付的比例下降。与此相伴的是,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经营者或收付主体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拒收现金特别是小额现金的现象不时发生。停车场收费、超市收银、保费收缴、医疗收费、物业费收费等更成为了拒收现金的典型场景。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拒收现金的行为不仅不合理更不合法。一方面,尽管移动支付工具广泛普及,但对于部分老年群众等特殊群体,使用现金支付仍是首选。而在网络不畅等特定条件下,移动支付更是面临着无法使用的尴尬处境。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及《整治拒收现金公告》等对使用现金进行了明确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拒收现金行为将被施以相应行政处罚措施等。

新闻发布会上,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拒收现金情况,采取了以下三方面措施:一是构建多部门协同整治管理机制,已联合金融机构、街道办事处挂牌建立基层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监测点,借助银行网点及社区管理贴近民生的优势,密切监测并处置社区内涉及拒收现金相关线索;二是强化拒收现金线索摸排,今年以来,成功对接基层社区1285个,累计摸排商户35179户;三是进一步提升线索处置水平,将进一步压缩线索处置流程,力争拒收现金线索处置总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这些措施将有助于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维护人民币的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

现金支付在保障公众支付权利公平、促进文化传播及在极端情况下稳定公众预期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拒收现金不仅给民众带来困扰,更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在加强监管处罚的同时,更应全方位、全地域推进人民币收付知识宣传,让“拒收现金属违法行为”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打造让人民更为满意的现金使用环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评论员 罗安宇

编辑 王小婷

二审 杨韬

三审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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