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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涧光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8月10日在上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合作研发,关于独家采购,关于行业与市场地位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石油化工自动化系统、环保处理系统,并为客户提供相关的配套技术服务。发行人拥有突出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和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体系,致力于为石油化工、煤化工、新材料领域客户提供工业系统解决方案、非标专用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相关技术服务,覆盖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效率提升等多层次、延伸性应用需求。

关于合作研发。公司表示,(1)随着我国环保要求的提升,石化企业的传统除焦设备环境污染较为严重,急需升级改造以满足环保排放的要求。此外,中石化与其他大型石油石化企业相比,城市炼厂较多,炼化装置密闭化需要更为急迫。而在发行人与中石化实现镇海项目首台套之前,国内并无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密闭除焦技术和设备;(2)发行人在除焦设备、硫磺造粒设备等专用设备领域拥有长期且丰富的产品、技术、人才储备,与中石化、中石油等大型下游企业长期保持良好的技术交流及商务合作关系;(3)发行人拥有一定的技术储备,但相关技术缺乏理想的中试平台和验证环境,难以确保转化产品的可靠性和市场预期符合性;而中石化等大型下游企业具备石化特种设备验证平台,试制产品通过验收后有利于公司为中石化等客户提供合格的国产化产品。在上述背景下,双方基于共同的技术合作开发需要而达成了合作研发意向,合作研发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持有水力除焦、密闭除焦设备等核心技术产品的完整知识产权(包含独有专利、共有专利)及相关非专利技术,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无需使用他人授权的专利或技术。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使用授权专利、授权技术的情形。发行人对合作研发方不存在技术依赖。

关于独家采购。公司表示,发行人螺旋提升机密闭除焦系统专利成套设备技术来源为与中石化的合作研发及发行人独立进行的技术改进,发行人持有全部专利成套设备技术知识产权,其中 11 项专利为与中石化共同持有,23 项专利为发行人独立持有,发行人对相关知识产权的使用不存在障碍。上述知识产权中,23 项发行人独有专利系发行人结合自身产品研发、生产、应用经验,独立进行技术改进的成果,相关专利的形成过程不存在依赖 11 项共有专利的情形。上述共有专利及独有专利共同组成了发行人螺旋提升机密闭除焦技术的完整知识产权,均为发行人核心专利,在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S-CCHS 技术系中石化与发行人合作研发后形成的专有技术,S-CCHS 技术工艺包、成套设备为 S-CCHS 技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发行人主要负责 SCCHS 设备研制、生产与集成,中石化下属单位主要负责 S-CCHS 技术工艺包、技术路线的研制与开发。S-CCHS 技术的研发、试验、应用和推广过程中,不存在第三方参与 S-CCHS 技术合作研发,亦不存在其他 S-CCHS 技术成套设备供应商。此外,发行人亦具有 S-CCHS 技术专利成套设备的完整知识产权与技术储备。综上,发行人系 S-CCHS 技术专利成套设备的唯一供应商。

中石化洛阳院、广州院在向发行人独家采购 S-CCHS 技术专利成套设备前,履行了专家评审、公司审批及公示等程序,符合中国石化集团及中石化洛阳院/广州院内部规定。

关于行业与市场地位。公司表示,与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的水力除焦系统产品和密闭除焦系统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发行人从事延迟焦化除焦设备领域20多年,先后为中石化、中石油等国内外120余家客户提供服务,现有技术能力、服务水平、销售额均居行业领先地位,品牌认知度、客户忠诚度使得发行人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发行人的主要产品的技术发展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目前不存在被淘汰的风险。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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