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股价截至今日收盘报元,跌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济南高新昨晚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舜正投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舜正投资已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截至预案披露日,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255,878,689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为公司控股股东。舜正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持股比例分别为%和%,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舜正投资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前,舜正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63,934,426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披露日,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55,878,689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舜正投资。舜正投资系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持股比例分别为%和%,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成员将新增舜正投资,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419,813,11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缓解营运资金压力,提升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巩固国资控股地位,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据济南高新2022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同比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同比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据济南高新2023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同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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