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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_部门动态】

根据鞍山市委农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鞍山市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考核工作的通知》(鞍农领办【2023】12号)要求,千山区委农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千山区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自评表”,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区直各有关部门逐条逐项开展行政村全覆盖自评工作。

本周,千山区区委农办在5个镇(街)随机抽取10个行政村,针对考核自评表中镇(街)、村两级问题点位排查台账建立情况、村屯周边、田间地头生产垃圾清理整治情况、非垃圾堆放点标识设立情况等七项内容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目前千山区行政村对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都能做到高度重视,正在陆续开展各项整治建设工作,相关台账、设施建设、日常管护等工作落实情况良好。但个别村台账及相关记录存在建立不完善问题。对此,区委农办对问题所在村进行工作指导,并督促尽快完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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