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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婚协议书丢了一方能自行补办吗

离婚协议书丢了一方能自行补办。离婚协议丢了可以补办,当事人持本人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

没有离婚协议书可以办理离婚吗

没有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办理离婚,要看情况:

1.如果当事人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的,没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没离婚协议,但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可以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

签了离婚协议能够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一般无法反悔。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除外。即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其已经备案了的,除非具有法定情形的,否则不得反悔。找法网提醒您,若经过审理后发现另一方在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行为,可判决撤销离婚协议或变更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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