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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在全国各地各部门以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盘点近年来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守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近年来,大英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托“碧罗天”公益服务保障品牌,自觉将生态司法理念延伸到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多个环节,在执法办案中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为大英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该院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在依法打击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同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补偿机制,最大限度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2020年以来,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生物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6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件,诉请侵权人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15.6万余元得到法院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

加强跨部门协作,不断拓展生态环境保护广度。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职能,不断延伸监督触角,依托“林(河)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与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4次,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监督活动,不断深化与相关行政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合力,筑牢辖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大英县检察院将更加积极作为,不断深化生态检察综合履职,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大英建设西部绿色油气融合发展样板区和全国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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