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骑车载好友致摔亡判赔70万#】近日,安徽芜湖湾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学生电动车载人致同乘人死亡案。据悉,未成年王某(未满16周岁)驾驶二轮电动车载同校未成年学生李某在路上行驶时,因操作不当发生侧翻致李某坠地受伤,抢救无效后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及监护人共计赔偿70万元。提示:未满16岁禁止骑电动车上路。

#时事短评#未成年人自控能力相对较差,在驾驶过程中如遇到突发交通状况缺乏应变能力,难以做出正确判断处置。因此根据交通安全法,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骑电动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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