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18日消息(记者 姚皓 通讯员 钟坚)1月18日,记者从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由于受低温天气影响,居民家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火灾致灾因素上升。进入1月份以来,海南全省共发生火灾182起,其中电气火灾63起,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18起。随着春节临近,客流物流增加,节庆活动频繁,火灾风险加大。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十条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欢度佳节,勿忘消防安全。

1. 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节日值班巡查和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违规动火施工。

2. 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配置必要消防器材,组织专人加强消防巡查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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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4. 外出时要做到“三清三关”,即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燃气、关电源、关门窗;要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5. 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严禁“飞线”充电。

6. 进入宾馆酒店、商场市场等场所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情,从最近的安全出口迅速逃生。

7. 切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乘坐各类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留意车内灭火器、安全锤位置。

8. 自驾出游,要提前对车辆的电路、油路进行检查,车上要配备有效的车载灭火器,不要在车内放置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等物品。

9. 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加油站、文物建筑、山林、高压线等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10. 牢记“小火快跑,浓烟关门”。遇到火灾,可通过触摸感觉房门温度判断火情,如果走道尚未有火或烟雾较小时,应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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