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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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第五届委员会任命决定

(2023年8月11日政协酒泉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酒泉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赵学海同志担任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康吉国同志担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吴兴福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市政协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娟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汤淑红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民族宗教与三胞联谊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政协酒泉市委员会

编辑:王晓娇

审核:王双成    终审:李爱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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