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2021年,湖北土家小哥王某某在常州纺织行业学艺多年,起毛技术炉火纯青。不料一次意外伤了左手,经鉴定属九级工伤。在家休养过程中,他就职的常州公司总部在泗洪的新公司开始运营生产。公司就未处理完结的工伤与王某某达成协议后,安排他们夫妻二人2022年初到泗洪公司继续工作,双方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

8月份,泗洪公司发生一起产品质量事故,产生了15000余元损失。公司鉴定样品后发布通报要求王某某个人承担9000元,王某某认为责任比例划分不合理,表示仅愿意承担2000-3000元。双方对此协商不成,王某某一气之下提出离职,并在工友的建议下来到检察院,就企业拖欠的2一4月份工资、未赔付到位的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共计78000元及9000元罚款问题申请支持仲裁。

考虑该案涉及工伤赔偿、工资拖欠、个人赔偿等多方面问题的特殊性,检察官张慧园根据与劳动仲裁院在长期办案中形成的“支持仲裁+检仲联动”机制,就该案与劳动仲裁部门开展联合会办,经综合分析案情后决定优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予以仲裁。初步方案在与双方反复沟通中基本达成:王某某工伤赔偿金待此案结束后到事发地常州公司领取;2-4月份工资金额及生产事故责任比例划分问题调解时双方面谈。

调解当天,公司负责人带着样品及后续损失清单阐释,公司1.4万元/月高薪聘请王某某就是看中他的起毛手艺,15000余元只是材料损失,难以估量的是退单及违约损失,并表示如果减轻王某某的责任,就得有其他人为其错误买单。而王某某也以气温低、染剂凝固、前道工序瑕疵等原因据理力争,双方互不相让,难以调和。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检仲”(检察院与人社仲裁部门)默契配合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仲裁员将王某某单独约出,耐心释法说理,劝解他考虑时间路途成本,珍惜调解机会,尽早结案开始新工作新生活;检察官这边也对企业遭遇表示同情,认可当下环境企业求生存的艰难,宽慰企业以和为贵,爱惜口碑声誉,体谅打工人漂泊在外的不易。2个多小时协调下来,双方最终同意王某某承担7000元损失,2-4月份工资按满勤全额计算,核减损失后共35000元于6月15日一次性支付到位。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王菲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