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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徐兢)近日,南京市政府印发《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居住街坊配建智能信包箱首次被纳入《标准》。

《标准》新增快件服务用房和智能信包箱等可接收邮件快件的设施作为居住街坊级公共设施配套;同时,继续保留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局所作为居住社区级公共设施配套。

对于邮政局所、快件服务用房和智能信包箱的配置标准、建筑规模及引导要求,《标准》分别给出明确要求。其中,明确快递服务用房的建筑规模为不小于25平方米,应满足公共安全紧急事件时期“无接触”配送需求,设置在小区出入口处或具有独立对外出入口的位置,设置于在地面层可独立使用的房屋,方便居民用户收取;明确智能信包箱的格口总数应大于或等于户数,优先布置于快件服务用房内。邮政局所的配建规模和引导要求无变化。《标准》还规定,居住街坊级公共设施应在住宅开发单元的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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