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二手房“带押过户”两种组合方式。

组合一为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一般理解中的二手房“带押过户”,即买卖双方与同一贷款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后,可在不涂销原有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直接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

组合二为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与上一个组合有点类似,这是二手房买卖双方各自对应不同的抵押权人(即两个不同的贷款机构,可跨行),在买卖双方与抵押权人签订相关协议后,可在不涂销原有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直接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及抵押权转移登记业务。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到,上述组合方式在登记机构办理是全流程畅通且高效的,但需买卖双方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并签订相关协议,准备好相应业务材料即可提交申请。

案例

去年有市民成功办理“带押过户”

2021年,市民梁先生打算将名下位于越秀区的一套房屋交易给他人,但是房屋还有房贷,按照一般的流程,梁先生需要先到银行还清剩余贷款,去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后才能正常交易过户。

在查阅颁布不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梁先生了解到,根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并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随后梁先生与银行、买家沟通协商,明确了可不注销抵押权仅变更抵押权的情况下,办理房产的过户交易。这样一来,梁先生既不用面临筹钱还清剩余贷款的压力,又能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房产过户。

11月,梁先生带着银行代表、买家一行人来到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不注销抵押权登记的情况下,申请办理房屋的转移、抵押权变更登记。经中心工作人员询问,买家已知悉抵押情况,银行也提供了《带抵押过户证明》、与买家签订的新抵押合同等必备申请材料。经审核材料符合登记要求后,中心为梁先生办理了名下房屋的转移、抵押权变更登记。(记者陈慕媛通讯员穗规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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