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因股价下跌,两位股民在股吧内发言,表达对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不满。谁知却被这家上市公司告上法庭,认为他们是在捏造事实进行诽谤。

近日,记者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获知了这起案例,经审理,法院判决上市公司败诉,股民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信息来源:上观新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