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间,延安必康(002411)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归还完毕的公告》。

公告表示,截至2022年1月25日,延安必康实际控制人已将非经营性占用资金6424.95万元归还至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福迪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延安必康曾在1月14日的公告中称,如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不能在2022年1月27日之前解决,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分析人士指出,延安必康在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前夜,紧急将违规占用资金归还完毕,可谓“求生欲满满”,但并不意外。从基本面来看,公司不存在经营性还款障碍。从市场来看,随着新能源板块的爆发,锂电池需求强劲,公司旗下新能源产品六氟磷酸锂价格大幅飙升。加上数百家机构的调研,表明主流市场对公司未来的看好。

早在2020年10月16日,延安必康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受到处罚的缘由正因为公司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未披露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介绍,延安必康前次违规事件引发的投资者诉讼,目前部分案件已有投资者胜诉判例,这一案件目前仍在诉讼时效内,受损投资者仍可报名参与诉讼。

根据判决结果以及延安必康最新披露出来的违规事实,刘鹏律师表示,延安必康区间较之前增加了一个,目前在以下三个区间内的投资者可以向延安必康提起诉讼:

(1)于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延安必康,并在2020年3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2)于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7日期间买入延安必康,并在2020年2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3)于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延安必康,并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公号报名。律师将根据具体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追偿。

延安必康在公告中称,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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